看了Emily的證件,才驚訝她怎麼那麼小?她還沒滿20歲!


我卻等不及了,我把一小塊土地,過在她的名下。


不是財富的土地,是母親安息的土地。


 


母親用雙腳走過半個中國,小時候,她講穿越雲貴十萬大山的戰爭歲月,一面講,一面哭。


 


我留學回來沒多久,母親因糖尿病,倒下來整整六年,而且失明。


 


最後兩年,我開車到處尋找墓園,跑遍了台北,桃園,林口,中壢,內壢…。


看到好的,回來講給母親聽,看到淒涼的,就不吭聲。


 


最後發現那個墓園,我幾乎立刻就決定了,因為那是一個規劃良好的地方。


 


當時我的月薪只有四萬元,12墓地卻要36萬,對當時的我,負擔極大。跟父親商量,他出了6萬。


 


母親下葬的當晚,陰雨寒冷。


第二天,我摸黑起床,開車趕去墓地,在母親墳前,放聲大哭。


曠野裡,只有我一個人。


 


後來墓園荒了,不再有人管理,芒草長得很高,有時找不到母親的位址。


 


十一月初掃墓,發現墓園又有人整修,原來老地主已經去世,傳給子孫,重新整理。


 


新地主願意開出土地權狀,於是我又出了一些錢,和代書約好,把這方母親長眠的土地,登記在Emily名下。


 


從此,小小的Emily,成為守護母親安息之地的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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