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律師指導下,發警告信,會同civil enforcement與sheriff換鎖封門,惡房客一夕被掃地出門,當初他花40萬(NTD 1200萬)買的生意,瞬間破滅。
他要求給兩天的時間,每天五小時,來搬東西,律師建議同意。
今天帶著相機去。
早上11點,律師的助理----帶著耳環的年輕帥哥來現場,雖然年輕,也是律師,一個小時330元,鐘點費約合NTD一萬元。
惡房客開始搬,我立刻照相存證。
他對我說:That makes you happy!That makes you happy!
走向地下室,又轉身,說:你害十個人沒有工作!
其實,他已無力付款,積欠員工薪水,被許多人告上法庭,門上塞著幾張法院的通知。
這個惡房客可能有精神問題,有暴力傾向,知道的人都要我小心。
我的性格,卻是只向道理低頭。
面當強權,我只有一種思維:堅決頂住!
五個小時,我先坐在裡面,後來出來,但間歇進去察看。
惡房客又挑釁一次,指責我:goes around!comes around!goes around!comes around!
不理他!
律師有交代,若他開始砸東西,或打人,就迅速撤退。
野生動物有一種本能,可偵測恐懼,一旦流露恐懼,就會遭到致命的攻擊。
因此,越危險,越要堅決上前!
我不時走進去,坐在裡面,天生冰冷繃緊的臉孔,剛好發揮作用。
惡房客早早走了,下午四點,去通知還在現場的人:還有十分鐘!
關門走人時,有個少年上門,要找manager,說manager欠他薪水。
感覺悲憫,這個惡房客可能讓我損失NTD 150-200萬,但不影響生計,只是害我把溫哥華的房子冤枉賣了,但是,對赤手空拳的人,沒有薪水,立刻生活困難。
719是兩面臨街的strip mall,曝光率很好,在那裡待五小時,吸了滿滿的汽車廢氣,很不舒服。
回來,覺得疲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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