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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mily完全是我的翻版,擁有與我相同的習性。


其中一個,是努力存錢。


 


Emily在零用錢上,並不缺乏,她一直有打工機會。她還小的時候,就常被朋友指定當Babysitter


高中時,她們有個活動:模擬應徵工作,有一個Canadian Tire的工作出缺,由家長代表組成委員會,interview每一個學生。


 


Emily跟我要了我手邊Canadian Tire的資料,做了準備。


後來我問,才知道,她打敗全班同學,得到那個工作。


 


有一年暑假,她去幼稚園應徵,一談,就被錄用為正式人員,雖然她只做了一暑假。


 


平時她當家教。


 


不知不覺,她存了約兩萬元,這暑假,她已經在問:投資房地產,要多少錢才夠?


我告訴她,等她存到10-15萬,我會拿出一筆錢,支援她作自己的第一個投資。


 


Tina完全不同,似乎存不住錢。


 


去年暑假,她去Co-op打工,賺了2000元,她給自己買了一雙漂亮的靴子。


後來聽說,那兩千元,只剩下70 cents


 


去溫哥華這趟,忘了告訴她們旅館有游泳池,兩人都沒帶游泳衣。


我說:可以去買。


我說的時候,心裡想的是我出錢。


 


結果,TinaEmily借錢,買了游泳衣,我問Emily為何沒買?她說:我不會為只用幾次的東西花錢。


 


去秘魯回來,TinaEmily 200元。


Emily口頭說了幾次。


一件事,如果被提起兩次以上,就是重要的事。


 


我找機會問Tina,她說:我想等存到500元時再還。


我告訴她,應該告訴Emily她的還款計畫。


 


「不要都不理會,讓人以為妳會不還」,我說。


我掏出150元,她不收。


 


「那妳先還一半好了!」,我把100元塞給她。


 


第二天,我去問Emily,「Tina有沒有還妳錢?」


「還了一半。」她說,接著她問:「錢,是你給她的嗎?」


 


我說:「不是!」


「我只是告訴她,若暫時無法還錢,要讓人知道她的還款計畫」。


 


我說謊了。也許Tina自己就告訴Emily了。


但是,我還是說謊了。


在我心中,拒絕接受Tina是個無力還錢之人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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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