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mily完全是我的翻版,擁有與我相同的習性。
其中一個,是努力存錢。
Emily在零用錢上,並不缺乏,她一直有打工機會。她還小的時候,就常被朋友指定當Babysitter。
高中時,她們有個活動:模擬應徵工作,有一個Canadian Tire的工作出缺,由家長代表組成委員會,interview每一個學生。
Emily跟我要了我手邊Canadian Tire的資料,做了準備。
後來我問,才知道,她打敗全班同學,得到那個工作。
有一年暑假,她去幼稚園應徵,一談,就被錄用為正式人員,雖然她只做了一暑假。
平時她當家教。
不知不覺,她存了約兩萬元,這暑假,她已經在問:投資房地產,要多少錢才夠?
我告訴她,等她存到10-15萬,我會拿出一筆錢,支援她作自己的第一個投資。
Tina完全不同,似乎存不住錢。
去年暑假,她去Co-op打工,賺了2000元,她給自己買了一雙漂亮的靴子。
後來聽說,那兩千元,只剩下70 cents。
去溫哥華這趟,忘了告訴她們旅館有游泳池,兩人都沒帶游泳衣。
我說:可以去買。
我說的時候,心裡想的是我出錢。
結果,Tina向Emily借錢,買了游泳衣,我問Emily為何沒買?她說:我不會為只用幾次的東西花錢。
去秘魯回來,Tina欠Emily 200元。
Emily口頭說了幾次。
一件事,如果被提起兩次以上,就是重要的事。
我找機會問Tina,她說:我想等存到500元時再還。
我告訴她,應該告訴Emily她的還款計畫。
「不要都不理會,讓人以為妳會不還」,我說。
我掏出150元,她不收。
「那妳先還一半好了!」,我把100元塞給她。
第二天,我去問Emily,「Tina有沒有還妳錢?」
「還了一半。」她說,接著她問:「錢,是你給她的嗎?」
我說:「不是!」
「我只是告訴她,若暫時無法還錢,要讓人知道她的還款計畫」。
我說謊了。也許Tina自己就告訴Emily了。
但是,我還是說謊了。
在我心中,拒絕接受Tina是個無力還錢之人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