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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109日    星期三

 

去辦戶籍謄本,一進門,志工就迎上來,說:先抽號碼牌。

 

剛拿起號碼牌,就聽到廣播:83號請到11號櫃臺!

 

櫃臺小姐用奇怪的眼光斜盯著我(我的模樣很怪嗎?)。

 

照射我的身份證,問:幾份?

 

四份!

 

六十元!

 

她走進裡面,不到五分鐘,四份戶籍謄本新鮮出爐。

 

EmilyTina已經不在謄本上,「全戶」戶籍謄本上只有我一人,既是戶長,也是唯一的戶員。

 

坐在椅子上,看了半天那戶籍謄本,要是我死了,這一戶內豈不空無一人?

 

辦事太快,走出來,停在路邊的車前窗上還沒有繳費單,禮拜一去台灣銀行也是,連兩次免費停車。

 

或許可說,台灣的政府積極服務,但消極收費。

 

在北國,人民納稅費率由25%起跳,政府荷包滿滿,台灣大多數的人納稅都在6%13%以下,政府收稅低,服務卻無輸,甚至贏過,所謂先進國。

 

也不簡單。

 

下午去世博台灣館,門票50元?

 

還好,先去二樓逛逛,再下來買票。

 

200元!

 

真正的門票竟然200元,只是去看20分鐘的天燈。

 

算了,我這文化水平,看20分鐘天燈,也難以提昇。

 

捨不得花200元,又走路回來。

 

路上問賣花生的攤子,每份100元。

 

算了,別再吃了。

 

才幾天,腰圍已經增加,吃太多水煎包,大陸餅,蛋餅,飯團……,像個逃荒的飢民。

 

回到高樓,昏昏入睡。

 

醒來,晚上七點半,天已黑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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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海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