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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續兩個晚上,徹夜工作,直到天明。


早上趕著去銀行,把4000元旅行支票換成現金。


 


接著是我快樂的時刻:給EmilyTina零用錢。


半年給Emily 1500元,再補還她去迦納的旅費500元。


Tina 900元。


 


畢業典禮前,Tina自己買了個相機,但跟Nini借記憶卡,Nini後天要去澳洲,需要相機記憶卡。


我要Tina趕快去買自己的記憶卡。


 


下午出門去show 719Pub,來了三組客人。


這次在律師協助下,順利趕走惡房客,要找新Tenant,還沒上市,來詢問及看房的,已經絡繹於途,這樣看來,應該很快租出去,V城的房子賣得冤枉了。


 


晚上做了幾張投影片,後天要去開會。


 


夜深後,稍微空下來,腦中仔細演繹,我真的短少500元嗎?


五月初新台幣有一波看漲,兌換率由129,跌到127點多,我匯來北國3500元,接著新台幣繼續漲,幾天後,我又去買旅行支票,想起來了,我買的是2500元!不是3000元!


 


我只夠買2500元,因為同時還買了1000元美金現鈔,給Emily帶去迦納的。


 


五月帶來的,不是3000,而是2500元!


 


錢沒有短少,短少的,是我的記憶!


我的記憶!!
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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