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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na 回台灣唸小學三年級那年,我寫了三條守則給自己,第一條就是:絕對不能打孩子。
一年的單親生活,是一場失敗。
Tina從小就親我,一年下來,我們相處竟變得很緊張,因為,我不懂得教她,總是縱容,她有錯,也不糾正,只是在心裡累積不悅,最後爆發。
她越來越沒有規矩,例如,後來她在客廳打起地鋪,每天看電視,看到睡著,第二天醒來,第一件事,就是打開電視。
在一年將結束的時候,一個晚上,她要求去同學家玩,那時已經晚上十點或十一點,我發火了,罰她站,問她:要打幾下?
她好像說:十下!
所謂打,是打手心。我拿著板子,走向她,在即將走到她面前的那一刻,我奮力把板子扔向遠方。
我寫給自己的守則第一條,發揮了作用。在那短短的客廳幾步距離內,理智的我,制服了憤怒的我。
我至今仍然慶幸,那一條守則救了我。
以下是一個跟Tina一樣大的青少女寫的對母親的願望,我覺得,這幾條,其實超越了親子關係,可以在許多人與人相處的關係中,成為有用的守則。
----------------以下守則的作者:雲在湖心的女兒
一、 能夠encourage我,不是每天說我的不好 / 罵我 ( 機降法對我無效 )
二、 有耐心一點
三、 關心和體諒
四、 不要一天到晚懷疑我
五、 能給我一點空間,畢竟我也都15歲了( inc.時間)
六、 能夠respect我的 rights
七、 不要把我和別人的女兒拿來比 (同樣的,我也不會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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