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網路上的新聞回應中讀到高新武當年的辭呈,其體材仿陳情表,而幾可過之,可謂與陳情表共為可傳千古之文。

 

文中所稱:「職一介匹夫,其去其留,曾何足以云有所損益於司法?」,語氣雖婉轉,而義理實鏗鏘。

 

高新武辭呈:

「職少乏適俗之能,曩以世間濁惡不平,憂思難忘,乃不揣鄙陋,投身司法,於茲八年矣。其間雖或沉鬱自斂,乏善可陳;惟亦自期踔厲發揚,有所獻替,要皆不離實踐正義之衷忱也。

今吳蘇行賄一案,聳動聽聞,而以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理念觀之,該案之偵查,亦平常事耳,而國人竟駭異乃爾,或欣躍若此,則我向來之司法是否果已體現人人平等之精神,良足檢討也。本案之偵辦,其義絕不應限於個人生命情懷之激越展現,若更能觸動國人對司法積弊沉痾之深切省察,並喚起我輩同仁之昂揚銳氣,則職心願已足,無怨無悔。

國家司法之振衰,繫乎主事者之正心誠意及制度之徹底興革,職一介匹夫,其去其留,曾何足以云有所損益於司法?俟河之清,人生幾何!今動秋風之思,有遯歸之意,庶得返諸寧靜,還我本色。臨行徘徊,心豈無感,辱蒙諒察,則職無任感禱矣。」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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