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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
昨天踢了Pepper,晚上覺得愧疚。
今天白天兩次拿雞肉餵牠,牠還是很怕我。
Emily帶牠到後院放風,牠從地下室上來,一看我站在上面,扭頭就又下去。
下午又拿炒飯餵牠,都是放在手中,讓牠舔食。
最後一次,紮上S腰帶,帶著項圈,牠一看到項圈,立刻興奮跳躍起來。
帶牠出去走,我很少帶牠,因為心中總想:我為何要花寶貴時間在牠身上?
牠前腳跛足時,我帶牠出去一段時間,等牠腳好了,又不願意。
在野外,Pepper一點也不像老狗,輕快的跑著。
一個陌生男子牽著小狗由對面來,遠遠的問:「Is that Pepper?」
我說:「Yes, It's Pepper」。
「Hi, Pepper!」,那陌生男子打招呼。
這附近的人都認得Pepper,因為牠實在是一隻漂亮的狗,渾身雪白長毛,一雙有豐沛感情的杏仁眼,比許多年輕女孩的眼睛都美。
在路上,小朋友看到,很多都會大叫:「Snow white!」
也許,我該多帶牠出來走。
以後我老年失智,回不了家,附近的人可以指認:「這人是Pepper家的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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