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23日星期五
今天分禮物,Emily打電話來,才知現在已經是夏令時間,時鐘撥快一小時。
路上,Emily說,如果她參加這種團,她也不會買東西。
對Emily,我有無限悲憫,她作的任何事,我都支持。
這讓我思考,那些不買東西,純粹享受免機票,免團費旅遊的人,值得責備嗎?
我原本最基本的想法,是應該把機票錢與團費還給人家。
然而,或許,最源頭的罪惡,是提供這種免費旅遊的大陸旅遊當局,他們用免費吸引人,然後把客人送到天價的購物點。
例如,我在蘇州買了兩床蠶絲床組,到了廈門,又被送進絲綢廠。
全團無人購買,場面劍拔弩張,騎虎難下。
團中一位退休律師率先買一套,我接著挺身而出,買了這趟旅遊的第三套蠶絲床組。
問題在於,這第三套蠶絲床組開價人民幣1萬8千500元,最後以2800元成交。
這真是一樁罪惡,大陸旅遊當局用免費旅遊招攬客人,卻設套,要客人買2800元就可賣出,卻開價1萬8千500元的東西。
這是一場高度不誠懇、不正確的套殺。
在大部分的套殺點,我都挺身而出,買一些東西,最終,買了太多東西。
幸好,可以送給Emily與Tina。
遠處的朋友說:
「我父母去中國旅遊時,也給我帶回好多東西,白絲睡袍,床組,玉鐲,玉器雕刻動物,俄羅斯圍巾,珍珠項鍊,手鍊,戒指,毛筆,端硯(現在增值50倍)」
我沒有給Emily與Tina買過任何這些東西。
她們還小時,我去台北五分埔買一大堆少女衣服,放在地上,讓她們輪流選,但後來發現,Tina一件也不穿。
我是一個沒有作為的父親,那麼,這次意外的破財,或許剛好彌補我的失敗。
終於,在Emily與Tina長大成人後,我第一次給了她們禮物:
每人一個珍珠項鍊,一件披肩,一床蠶絲被。
Emily的蠶絲被就是最後買的那床,還在郵寄的路上。
不曉得這三樣東西,會不會像當年那些五分埔的少女衣飾,她們只是收下,卻並不喜愛。
但至少,這三件價值不斐的禮物,稍稍彌補了我遺憾的心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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