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112  星期三

 

凌晨4點半,貓咪叫我,放牠出去,把門用鞋擋出一個縫,回床上睡覺。

 

睡不著,一個小時,貓咪沒回來,下樓看,門外靜悄悄。

 

兩個小時,貓咪沒回來,下樓看,門外靜悄悄。

 

迷迷糊糊睡著,忽然聽到貓咪叫。

回來了!

 

貓咪凌晨都要外出放風,現在天越來越黑,越來越冷,我已經無法帶牠外出。

黑夜正是Coyote來社區的時候,貓咪獨自在外。

 

每次牠回來,我都如釋重擔,直到牠下一次外出。

 

這兩天的大事是幫Tina處理Juror Summons的事。

這裡也是海洋法,需要徵召普通百姓組成陪審團,有罪沒罪,陪審團決定。

 

收到徵召當陪審團員,必須回應,但是Tina在西班牙,必須申請exemption

申請的理由是理由(d)a person who does not reside within a reasonable distance where the court sittings are to be held

 

Tina在西班牙,符合「並不居住在法庭開庭場所合理的距離內」。

 

掃瞄了表格,用電郵寄給她,她列印出來,填寫,簽名,再掃瞄,寄回給我。

 

回應徵召有四種方式:In personBy MailBy FaxBy Email。只要任選一種。

我這人一向追求穩當,我選了三種:先用電郵回復,再用傳真。

 

然後中午親自進城,到法院大樓遞交Juror Summons的回復。

 

順利遞交。

 

坐輕軌回到Dalhousie,騎腳踏車回來,坡很陡,回到大屋,衣服都濕透了。

 

感覺輕鬆,一天只要做完一件要緊的事,就覺得值得。

 

倒滿紅酒。

 

Emily八月搬出去後,我就每天喝酒,差不多每天一瓶,庫藏的自釀紅酒即將喝完。

 

本來覺得,不再釀酒了,看來,還得繼續釀。

 

古來聖賢皆寂寞,因為他們不喝酒。

 

怎麼辦?酒將盡,將盡酒。

 

回台灣前,有沒有空起釀新的一桶呢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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