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下午
一整天,都有兩三隻鹿在附近吃草,它們不時抬頭張望,我試著跟它們揮手,一揮,那隻公鹿搖了一下尾巴,就低頭吃草。
它們懂得揮手的意思嗎?
至少,距離,跟我的悠閒神情,讓它們感覺,我不是威脅。
下午兩點半,出太陽了,立刻動身,去store買轉換插頭。
走了一半,發現這主意不好,太遠了!
在Bow Valley我也曾想走路去store,幸好沒走,非常遠。
在store買了Camping用的水管,跟兩個轉換插頭。
走回來,時間:3點半。去一趟營門口,花掉一小時。
我走得很快,應有時速5-6公里,所以,營門口的store,距離我的營地,約有2公里。
跟電腦下棋,忽然「battery low!」
怎麼回事?停電了?
去測隔壁位址,有電!
再回來,竟然是跳電,不知何時跳的?
按插座上的reset,把電回復。
這才發現,我的RV原來的插頭是斜的,30A的,上面裝了一個轉換成平行插頭的轉換器。
那麼,以後進斜插座的營地,根本無須轉換插頭,我竟然還買了兩個!
原來,15A是平行插座,30A是斜插座,應該都是110V。
15A是一般家庭一個電回路裡的安培數,這小小的RV,只有冰箱,暖氣,跟電腦三個用電,竟然15A會跳電!
至於Camping用的水管,倒是需要,因為上面印著:drinking water safe。
我帶的花園用水管,也許不恰當。
本來這趟要啟用水系統,氣溫太低,決定不動。
剛好,昨天在store報到時,store的女士告訴我:水還未開始供應。她敲電腦,每天的水錢6元將會refund,於是,每天只要29元。
也許,要到六月中旬以後,才會供水。
到九月中,Campground就普遍關閉,這裡的夏天,竟然只有短短三個月。
俗話說:春宵苦短。對於喜歡在森林與荒野活動的人,應該是:夏日苦短。
以後,要練習winter camping。
只要有電,加上攜帶的瓦斯,就能維持文明生活的90%。
傍晚五點半,把剩下的三張油餅煎了,當晚餐。
之後就不再啟用冰箱,裡面沒有需要冷藏的食物了。
晚餐後,剛在收東西,營管的皮卡巡邏,停下來。
「How are you doing?」,他打招呼。
我想了一下,說:「good, thank you」。
以前我都說:「fine」,是小時候跟著英語教材學的,好像不對。
他說到:fire ban,我以為是不准用stove。
結果不是,他說:「fire ban is off」,問我要不要燒營火,每捆7元。
我說我沒有fire starter,他說你可以用一些紙。
我說不了,我這次沒有準備。
其實,去年的旅行,也都不燒營火,因為捨不得花每捆7塊錢。
我會花錢在設備上,卻很少消費性支出。
賣柴火,應該是他們的福利。
一個campground,其實提供一些基本的工作機會。
開辦一個campground,似乎是地方的大事,許多地方,都因開辦及擁有campground而感覺驕傲。
Campground是荒野與文明的交界,人們在此深入森林與接近湖泊,卻又不脫離文明。
傍晚,拎著一缸紅酒,在附近行走。
還有天光,捨不得進車,不斷的走,走在路上,走在徑上,走在森林裡鬆軟的土上。
當踩在碎石上,喳喳的腳步聲,是美妙的空谷跫音。
誰的詩?「我達達的馬蹄聲…」。
那好像是一首情詩,繫住許多少女的幻想。
我沒有達達的馬蹄聲,只有喳喳的腳步聲,繫不住任何人的幻想,卻繫住我自己的悠然神往。